徵聘兼任英文教學教師
- 申請資格: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之學位(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學位驗證之證明);
- 以全英文授課,教授英文學術口頭報告與/或英文批判閱讀;
- 具大班授課與相關教學經驗者優。
- 起聘日期:自110年8月1日起
- 檢附資料:
- 履歷 (含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學術著作目錄);
-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學、經歷證件影本;
- 推薦函兩封;
- 擬開設課程之教學綱要(以一門為限);
- 身分證影本/居留證與工作證影本;
- 其他有利資料。
- 受理方式:
- 意者請於110年5月14日中午12時前,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寫作教學中心電子信箱 ntuawec@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英文教師_應徵者姓名)。
- 先到先審,經初步審查後,將通知合格者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