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兼任英文寫作教師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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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之學位(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學位驗證之證明);
- 曾發表學術論文或具學術寫作/學術口頭報告教學專長者優先。
起聘日期:自110年2月1日起
檢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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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歷 (含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學術著作目錄) 及英文自傳;
-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學、經歷證件影本;
- 學位論文或發表期刊論文影本;
- 推薦函兩封;
- 曾教授或擬開設課程之教學綱要(以一門為限);
- 身分證影本/居留證與工作證影本;
- 其他有利資料。
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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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者請於109年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寫作教學中心電子信箱 ntuawec@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英文教師_應徵者姓名)。
- 中心經初步審查後,將通知合格者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