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食,英漢字典與英文寫作
文 / 徐健達 (本中心教師)
前言
這篇邀請你成為和我一樣的英英字典愛用者的文章從外食與英漢字典這則無關理論的聯想談起。
外食與英漢字典其實有不少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個人的選擇。兩者都不是太理想的選擇。兩者據說都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選擇。
兩者都是個人的選擇。這點很重要,重要到留待結語再談。
兩者都不是太理想的選擇。外食因為食材,食安以及烹調方式等因素讓食用者得不到應該充分享有的營養與健康。英漢字典則是因為它必然是翻譯的成品,而少有翻譯能夠百分之百忠於原文,且翻譯的成果有賴譯者的素質,「翻譯」因此成為英漢字典(以及其他所有雙語字典)的「原罪」(original sin)或「必要之惡」(necessary evil),讓使用者經常無法確實掌握單字片語的意思與用法。當然還有其他「現實」的因素,同樣容後再提。
兩者據說都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選擇。對於必須面對繁重的課業或工作的現代人而言,依賴外食與使用英漢字典的主因幾乎系出同門,不外乎方便,快速,省時,效率。不是我想要一天到晚外食,不是我老愛依賴英漢字典,可是礙於時間或能力,我真的沒辦法嘛!
真的沒辦法嗎?
覺得真的沒辦法是因為外食隨處可及,英漢字典一目瞭然,是因為「方便,快速,省時,效率」這些誘因真的是太迷人了,以致於因此而被犧牲的健康與正確(accuracy)退居次要。還有一個原因是之前剛提到的「兩者都不是太理想的選擇」。理想終究是理想,在現實中難以堅持,因此只好做出退而求其次的妥協。
而妥協的結果就是即便大家都明白外食之於健康以及英漢字典之於英文學習都不是最佳選擇,可是考量現實,加上方便,快速,省時,效率這些迷人的誘因,兩者遂成為多數人所樂意接受的「不太理想」但「情有可原」的選擇。畢竟外食對健康的影響應該有限吧。而英漢字典,縱使免不了翻譯的原罪,應該還是相當堪用吧。
因此想要說服外食族重新考慮他們的選擇,與其反覆強調自己下廚的優點,不如:一,「卸下心防」,讓他們瞭解自己下廚並非現實中難以堅持的理想,而是相當容易實踐的目標;二,「醍醐灌頂」,向他們揭露外食一些鮮為人知的傷害。
主文
同理,想要鼓勵英文學習者(尤其是英文寫作的學習者)捨英漢字典而就英英字典,應該:一,讓他們瞭解英英字典使用起來其實相當user-friendly;二,向他們「爆料」英漢字典一些少為人知(也許還有些些駭人聽聞)的問題。
第一步要卸下的是這樣的心防或迷思(myth):我就是英文字彙不夠,才需要經常查字典,阿你還建議我用英英字典,有沒搞錯!
沒有啦!你和我都沒有搞錯,因為我們have in mind的是兩種不同的英英字典。
你想到的是那種查一個不懂的單字卻發現解釋裡還有一堆陌生單字的英英字典。那樣的英英字典,簡單來說,就等於我們的中文「辭典」(甚至於「辭海」)。相較於為初階中文學習者所編輯的「字典」,辭典鎖定的目標讀者(target readers)是進階的中文使用者,因此無須像字典一般要特別以淺顯易懂的文字來進行解說。此外,因應進階讀者的程度與需求,辭典收錄的詞彙數量經常是數倍於字典。單靠使用較小的字體不足以容納大量擴增的詞彙,因此必須盡可能地多用進階讀者已經熟悉的同義字詞。
服務進階native speakers的英文字典也是基於相同考量所編輯而成的。像知名的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以及The Chambers Dictionary,直接運用同義字詞的解說比比皆是。推薦英文學習者使用這些為高階native English speakers所編輯的字典就如同贈送一本辭典給初學中文的老外。結果就是原本想要鼓勵學習的進行曲變調成澆熄意願的退堂鼓。
所以我想到的當然不會是這樣的英英字典。
英文一向是全球最主要的國際語言,它這樣的地位在近二,三十年間因為全球化的趨勢,網際網路的盛行等因素而愈加鞏固,英文學習者的人口隨之水漲船高,形成一個到今天都還在與日俱增的商業市場。Oxford,HarperCollins,Longman,Cambridge,Macmillan這些英語字典的權威無一不想分食English learning的巨大商機。作為英語學習教材的專業出版商,他們當然知道為native speakers準備的「傳統」英英字典不但不適用於,甚至會嚇走English learners。Oxford於是率先推出為英文學習者量身訂作的字典。為了有效怯除「查一個不懂的單字卻發現解釋裡還有一堆陌生單字」的疑懼(a.k.a. 心防),Oxford從浩瀚的英文詞庫中篩選出5000個核心字彙單字(core vocabulary words),然後就利用這5000個單字來編輯收錄達150,000字的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此法一出,競爭同業群起效尤。到了2008年,連一向自視甚高,素來不把ESL(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這個市場放在眼裡的美系英文字典大老Merriam-Webster’s(中文多譯為「韋氏」或「韋伯」)也加入戰局時,其所使用的核心字彙據稱已經降到對英文學習者更加友善的3000字。影響所及,2014年Oxford的New 8th Edition也將編輯的基準字彙限縮到同樣的3000字。最牛的是新版的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睥睨群雄地在封底宣示:Clear, easy-to-understand definitions written using only 2000 common words.
所以說learner’s dictionary才是我鄭重推薦,希望你認真考慮開始使用的英英字典。
現在我們就舉幾個單字為例來check一下learner’s dictionary的解說是不是真的友善多了。
flagrant (adjective): said of something undisguised, blatant, brazen, or outrageous.
(The Chambers Dictionary)
vs.
flagrant (adjective): You can use flagrant to describe an action, a situation, or someone’s behavior that you find extremely bad or shocking in a very obvious way (disapproval).
(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1
pandemonium (noun): turbulent confusion; uproar, tumult.
(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Edition)
vs.
pandemonium (noun): if there is a pandemonium in a place, the people there are behaving in a very noisy and uncontrolled way.
(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venerate (verb): to regard with reverential or admiring deference.
(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vs.
venerate (verb): to feel or show deep respect for someone or something that is considered great, holy, etc.
(Merriam-Webster’s Learner’s Dictionary)
希望透過上述說明與舉例所簡介的learner’s dictionary有助於卸下你原先對英英字典築起的心防。Okay,卸下心防到此先告一段落。接下來要試著醍醐灌頂了。
卸下心防的重點在於告訴你英英字典的難度其實比你想像的低很多,醍醐灌頂則旨在警醒你英漢字典的問題其實比你想像的更嚴重。
沒錯,任何雙語字典的編輯都不得不透過翻譯,可是就算翻譯的確是項「原罪」,原罪本身並不必然會造成問題。所以只要翻譯不出狀況,沒有誤譯,英漢字典就不會有問題。更何況出版社聘用的一定都是專業的譯者,再加上校對編修的程序以及權威的主編,誤譯的發生應該是少之又少吧。
果真如此,那就太好了!
多數英漢字典裡的誤譯的確不多,但是在作出「少之又少」的結論前,也許應該先理解一下英翻中誤譯最常出現的兩項主因。第一項是先前提到的服務進階native speakers的英英字典會大量地使用同義字詞來精簡解說,而英文中不乏同時具備多重意義的單字。這個時候,譯者如果疏於確認,就很容易出現誤譯。例如mingy一字。
mingy (adjective): ungenerous, mean, meager.
(The Chambers Dictionary)
吝嗇的,卑鄙的(三民書局「21世紀最新簡明英漢辭典」);卑劣的,吝嗇的
(線上英漢字典at http://cdict.net)
英文解說中的ungenerous與mean都有「吝嗇」的意思,meager則是「貧乏不足」或「少得可憐」。mingy在韋氏學習者字典的解釋為:1. not liking to spend money; 2. not large enough。可見mingy並無「卑鄙」或「卑劣」的用法。那為什麼英漢字典會出現「莫須有」的解釋呢?關鍵在於mean一字有多重意義。mean作為形容詞可以是「吝嗇」,「很凶」,「嚴苛,不假辭色」,甚至還有「出色」。mean也有「惡劣」的意思。因此譯者在未加確認的情況下將mean翻為「卑劣」,造成誤譯。舉mingy為例是因為我曾經在同學的作業中讀到這樣一句描述霸凌者的句子:Bullies are mingy persons taking pleasure in hurting others physically or emotionally.
誤譯產生的第二項主因則在於專業或文化上的隔閡。以我自己為例。一向有記帳習慣的我購物都會索取收據(a.k.a.發票)。初到美國唸書時,有一次到超市買東西,結帳後店員忘記附上收據,我於是告知對方:Excuse me, but I need an invoice。店員卻似有聽沒有懂地回問:I beg your pardon?不會吧!難道是我的英文發音有問題?帶著有點受傷的自尊,我再度請求:I need an invoice, if that’s not too much trouble。這次得到的回答是:An invoice? Oh, you mean a receipt!
Invoice不就是receipt嗎?不是啦,此收據非彼收據。因為英漢字典說invoice是「發票,發貨單」,所以我取「發票」的用法問店員要invoice。後來查了英英字典才知:
invoice (noun): a formal document issued by a seller to a buyer listing the goods or services supplied and stating the sum of money due, usually serving as a request for payment.
(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Complete and Unabridged Edition)
英文的invoice果然和我們中文的「發票」不太一樣。簡單來說,invoice是一個business word,用於B2B(Business to Business)或B2C(Business to Consumer)的交易;invoice是買方訂貨後,賣方在交貨同時或交貨後寄出的「發貨單」或「請款單」,不是一般消費者現場購物所收到的發票或索取的收據。事實上,在英語國家,商店給的是自家準備的收據,不是我們在台灣所熟悉的,政府「統一」規範的發票。因此英漢字典將invoice翻成「發貨單」是okay的,譯做「發票」則會導致誤用該字的結果,而譯者不解invoice商務交易的本質,這種專業與文化上的隔閡正是造成誤譯的主因。
在瞭解上述英翻中誤譯的兩項主因後,我想你應該會同意,或不得不同意,我這樣的說法:英漢字典裡的誤譯的確不多,但也不會是「少之又少」。
就數量而言,誤譯其實並非英漢字典的大問題。有一個因為更常出現因此就更加嚴重的問題我個人稱之為「漏譯」。這裡要先說明一下。「漏譯」這個用詞恐怕不盡達意,比較貼切的用語應該是「不完整的翻譯」(incomplete translation)或「片段式的翻譯」(fragmentary translation),指的是英漢字典的譯者沒有或未能將單字的英文解釋完整如實地轉化為中文(剛提到invoice這個case其實也可視為一則漏譯)。我之所以稱之為「漏譯」也有兩項主因,一個是為了呼應「誤譯」,另外一個又要稍後再提了。
漏譯,老實說,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前提是漏譯的部分相對地細枝末節,無關緊要。相反地,如過跳過的是關鍵重點,漏譯就茲事體大了。前面舉的flagrant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
flagrant (adjective): (said of an action) shocking because it is done in a very obvious way and shows no respect for people, laws, etc.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 明目張膽;2. 凶惡的,罪惡昭彰的(Yahoo奇摩字典at https://tw.dictionary.yahoo.com/)
中文的解釋與英文的原意並沒有明顯的差異,因此問題不在於誤譯而在於漏譯。漏掉是(said of an action)。這是英文解說中的關鍵,因為它點出了flagrant作為形容詞只該用在something,而非someone這個重點。所以說,媒體報導「伊斯蘭國」組織的殘忍行徑是flagrant crime,但是形容IS恐怖分子為flagrant criminals則是錯誤的用法。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believable。英漢字典的解釋是大家都不用查字典就知道的「可信的」,「值得信任的」。那麼將這個準確無誤的解釋代入這句話「My friends always share their secrets with me because they know that I am a very believable person.」(同樣是我班上同學作品中的實例)應該沒問題吧。
「乍看之下」沒問題。可是讀了底下這則英文學習者字典的解說之後,問題就浮現了:
believable (adjective): something that is believable makes you think that it could be real or true. (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為了一步一步逼近英漢字典的問題核心,現在先來解釋一下我選擇使用「漏譯」一詞的另一個理由。因為和誤譯一樣,「漏譯」也有兩項主因。一個叫疏忽。這個挺容易理解。看一下flagrant和believable這兩個漏譯的cases就知道了。不是要為譯者脫罪,可是你不覺得如果真的要從「疏忽」和「故意」兩項原因中選一個,這兩個例子會比較接近「疏忽」?畢竟said of an action是被放在括號裡,而something that is…的something你跟我在翻譯時都有可能疏忽掉。
漏譯的另一個原因我真不知道該如何稱呼它。原本想到剛用過的「故意」,後來想到「計畫性」,卻又覺得都有點太毒舌了,況且你大概很難想像會有英漢字典的譯者會故意或計畫性地進行漏譯。所以就權且稱之為「非疏忽」,而底下就是一則「非疏忽」漏譯的案例:
convert (verb): to change from one form or use to another; to change something into a different form (Merriam-Webster’s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轉換,改變(三民書局「21世紀最新簡明英漢辭典」);轉換(線上英漢字典);轉變,變換(Yahoo奇摩字典)
英文原文解釋 to change from one form or use to another,不計不定詞to的話,總共八個字,而英漢字典的解說只譯出change一字。如此漏譯豈是「疏忽」二字可以輕易帶過。再看另外一個如出一轍的例子:
transfer (verb): to move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to move something/somebody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改變,轉變(三民書局「21世紀最新簡明英漢辭典」);轉移,改變(線上英漢字典);改變,轉變(Yahoo奇摩字典)
比較convert與transfer,英文學習者字典的解說清楚顯示兩字各具其義,不得混淆;英漢字典的中文解釋卻漏譯了兩字的關鍵差異,所以非常容易讓使用者將transfer和convert視為可以交換使用的同義字,也因此才會出現這樣的錯句:The innovative device is designed to transfer kinetic energy into electricity。
這則漏譯錯句更嚴重:I took part in our department’s graduation play, taking charge of its propaganda.
propaganda (noun): ideas or statements that are often false or exaggerated and that are spread in order to help a political leader, a government, etc. (Merriam-Webster’s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宣傳,宣傳活動,宣傳機構(線上英漢字典);宣傳,宣傳活動(Yahoo奇摩字典)
Native speakers讀到這句話應該是皺眉不解,甚至會以為作者身在北韓。之前convert的那個case,中文至少還譯出了八分之一;propaganda這個例子則讓人見識到譯者完全跳脫原文,透過個人融會貫通,「一言以蔽之」地譯出誤導讀者的「宣傳」兩字。
正如原文解說的關鍵部分被漏譯了,底下這一系列關於英漢字典的關鍵問題也被忽略了:
譯者難道不知道這種無法用疏忽來解釋,「一言以蔽之」式的漏譯對英漢字典的使用者有害無益嗎?出版社還有字典的主編呢?難道他們不知道或沒有注意到這樣的問題嗎?知道的話,為什麼沒有設法補救或修正而任由問題繼續存在呢?這樣不就叫「明知故犯」嗎?那為什麼明知卻還故犯呢?
通常是因為有難言之隱。他們不便明言,只好由我來猜。
依照上述的英文解說,convert應該譯成「轉換事物的形態或變更其使用方式」,15個字;transfer應該是「從一個地方移轉到另一個地方」,13個字;propaganda是「政治領袖,政府等用來爭取支持所散佈的,經常是錯誤或誇張的觀念或聲明」,31個字(標點符號不計)。英漢字典則將三字分別譯做「轉換」,「轉移」以及「宣傳」,剛好都是兩個字。這種「一言以蔽之」的翻譯模式雖然犧牲了「精確」,卻充分達到「精簡」。對他們來說,翻譯是否精確,差不多就好。精簡才是王道。
基於現實的考量,中文解說必須精簡。越精簡越能強化英漢字典「方便,快速,省時,效率」的誘因,驅使讀者做出「不太理想」但「情有可原」的選擇,捨英英字典而就英漢字典。必須精簡的另一項更現實的考量,我且東施效顰,謹遵王道,只用一字說明:錢。
錢一登場,文章就要進入「爆料」的最後階段了。或者說(回應最近蠻夯的「九分鐘看完哈利波特」),隱藏在英漢字典背後的佛地魔就要現身了。魔王這次化身為這個讓人滿頭霧水的中文解說:
smirk: 傻笑,假笑,得意的笑(三民書局「21世紀最新簡明英漢辭典」);傻笑;(線上英漢字典);嘻嘻作笑,裝出不自然的笑(Yahoo奇摩字典)
中文只有「得意的笑」稍稍呼應英文。問題是為什麼英漢字典會「掰」出其他那些沾不上邊的中文解釋呢?或者我該這麼問:如果你是譯者,即使被要求務必要以精簡為第一優先,你會把上面的英文解說譯成「傻笑」或「嘻嘻作笑」嗎?
不會。任何稍具程度的英文學習者都不會。那為什麼具備英文專業的譯者會犯這樣的錯誤呢?唯一的解釋只有這個:
「傻笑」,「假笑」這些大喇喇地出現在英漢字典的「怪譯」的原文不是上面的英文解說。更直白一點,那些怪譯不但不是來自上面的英文解說,它們的原文根本不是英文(所以這篇文章從頭到尾用的都是「翻譯」一詞,不是「英譯」)。
是日文。
坊間不少英漢字典其實應該叫做「和漢」字典,因為是從「英和」字典翻譯而來。口說無憑,有白紙黑字的「自白」為證。依據著作權法,源自翻譯的字典都必須在出版品當中揭露該項事實。既要合法,又不想嚇走讀者,所以就把該項事實揭露在絕少有使用者會花時間閱讀的序文當中如下(引文中出版社名稱以「我們」替代):
我們與三省堂各執兩國出版界之牛耳,業務往來已有多年;期間我們曾推出一系列以三省堂辭書為藍本的工具書,合作甚為愉快,因為有此淵源,這次是三省堂主動提議,把《三省堂Concise英和辭典》第十三版在全世界的中文版權,授權給我們,我們得以將這冊日本歷史最悠久的英和辭典轉化為中文,合法供海內外國人參考使用。
醍醐灌頂至此,真相大白。
結語
從卸下心防(英英字典的使用比你想像的容易多了)到醍醐灌頂(英漢字典的問題比你知道的更多更嚴重2),該說的都說了,所以結語就精簡一些,只談「選擇」。談「選擇」(choice)與「命運」(fate)。如同外食,使用英漢字典是choice,不是fate;fate 不是你我可以主導或改變的,choice是。
- 我在文章當中無意為任何一本英文學習者字典背書。因為舉例而引用某一字典,並不代表我個人推薦該字典。英文學習這個巨大市場上競爭激烈,leading players們不斷地開發新的學習資源,豐富字典內容以提升競爭力。每家出版社各擅勝場,都值得英文學習者依個人的需求或喜好選用。目前坊間可以購買到的英文學習字典(附光碟)平裝版價位約在NTD900~1,200,精裝版則在NTD1,200~1,800之間。如果預算有限,學習者可以使用線上版outlined如下:
Cambridge Dictionaries Online
Collins Dictionaries – English for Learners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Macmillan Online Dictionary
Merriam-Webster’s Learner’s Dictionary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雖然不如實體紙本的內容豐富,也沒有隨書附贈的光碟資源,這些學習者字典的網站做為英文寫作者的案頭工具還是游刃有餘。
- 儘管有文章裡提到的種種問題,英漢字典絕非百無是處。重點是不要過度依賴英漢字典。閱讀期刊論文或教科書章節,必須查詢單字以理解文本內容或重點,這樣的時候,英漢字典作為快速查詢的工具仍舊堪用。On the other hand,如果單字的查詢事關英文學習或溝通,就應改用英英字典以確保學習溝通的準確與成效。
臺大寫作教學中心電子報No. 009